在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通化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动国家安全法治知识走进群众、走进校园。活动伊始,法官干警会同县域责任单位前往广场,共同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现场设立宣传点位,向往来群众发放国家安全宣传物料、法治纪念品,用通俗的语言讲解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引导群众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守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随后,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中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金珍玉、法治副校长于洋、办公室保密负责人于诗瑶等法官干警,走进包保学校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同学们普及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与义务,鼓励孩子们从小树立家国情怀,主动学习国家安全和保密知识,争做国家安全与国家秘密的守护者、宣传员,用法治力量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立足未成年人保护职责、聚焦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重点讲解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中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内容,结合校园周边及未成年人身边的安全案例,生动阐释了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知识,引导学生认清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边界,明白“国家安全无小事,人人都是参与者”。
此次“4•15”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与校园法治教育深度融合,不仅让同学们系统学习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也在校园内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通化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联动学校、家庭构建全方位法治防护网络,把国家安全、保密理念和法治种子播撒在每一位青少年心中,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筑牢坚实保障。(作者单位: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