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其核心要义不在于“留痕”多少、“亮点”多亮,而在于是否真正惠及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当下,部分干部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偏差,把“做了”当作“做好了”,把“表态”当作“落实”,最终让政绩沦为“空中楼阁”。事实上,唯有将政绩观锚定民生实效,摒弃形式主义,才能交出让群众满意的时代答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务实的政绩,从来都藏在群众的衣食住行里,而非华丽的报表和空洞的口号中。有的干部扎根乡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修路、引水、兴产业,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破解难题,让乡村旧貌换新颜,群众的幸福感实实在在;有的干部沉迷“形象工程”,热衷搞“面子工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打造“样板路”“景观墙”,却对群众反映的就业、教育、医疗等问题视而不见,这样的“政绩”,群众不认可、不买账。
拒绝形式主义,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形式主义看似“有声有色”,实则劳民伤财、得不偿失,不仅会加重基层负担,更会割裂干群关系。近年来,各地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规范督查检查,让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这启示我们,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务实”导向,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以“钉钉子”精神把每一件民生实事办细办好。
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守住“实效”底线,也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有些民生工作见效慢、周期长,无法立竿见影,却关乎群众长远利益。党员干部要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无论是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还是民生保障的不断完善,都需要一代又一代干部接续发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政绩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正确的政绩观,从来不是干部自说自话,而是群众的真心认可。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扎根民生土壤,摒弃形式主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用实实在在的政绩温暖民心、凝聚民心。(作者单位:沧州市运河区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