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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小学生走廊跑跳被“公开检讨”,“示众式”惩罚不可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5/23/2026 字体: [大][中][小]

    5月22日,辽宁鞍山,网曝山南教育集团向阳校区一年级孩子因为在学校走廊跑跳,被领导带到操场上做检讨。视频中可以看到,学生在校内列队集合,7名小学生挨个检讨,其中两名因为在楼道内跑跳的一年级学生带着哭腔在全体师生面前检讨,“请不要向我学习。”(5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

    7名才读一年级的小学生,仅仅因为课间时间在走廊、楼道里跑跑跳跳,就被学校领导带到操场做公开检讨,这样的“示众式”惩罚,无疑逾越了教育惩戒的边界,不仅是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一种羞辱,更是在学生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创伤。

    众所周知,小学阶段是孩子生性好动的年龄阶段,尤其是利用课间时间在走廊、楼道里跑跑跳跳,这是一件非常正常的行为。试问:哪个人在小学阶段,甚至在初中阶段,没有课间时间在走廊、楼道跑跑跳跳的经历?

    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教师,包括一些学校管理者,却把一些孩子课间时间在走廊、楼道里跑跑跳跳的正常行为视为一种“违规”,甚至视为一种“违纪”,不是当众训斥,就是公开检讨,把孩子活泼、好动的天性活生生地扼杀在摇篮里,不仅让孩子丢失了天性,失去了快乐,也让校园变得死寂沉沉,毫无生机。

    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惩戒应与学生的过错程度相适应,不得实施辱骂、 歧视性成侮辱性的言行。此次,该校领导对7名在走廊、楼道里跑跳小学生采取“示众式”惩罚的失当做法,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虽然针对这起“示众式”惩罚事件,当事学校校长已经约谈了当事领导,督促其做了自我检讨,同时也向孩子们表达了歉意,但笔者以为,这起“示众式”惩罚事件,无疑给我们的老师,包括学校管理者提了醒——对学生必须慎用“示众式”惩罚。

    近年来,类似“示众式”惩罚的事例屡有发生,比如,今年4月,广西河池一名初中生因在校园里乱扔乱丢垃圾,被学校投屏示众公开批评,一度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这说明,“示众式”惩罚并非个例。

    教育需要“润物细无声”。唯有坚守育人导向,校准惩戒边界,才能守住教育初心,回归育人本位。否则,动辄对学生实施“示众式”惩罚,这肯定是一种既失当又失范的教育。(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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