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外购药费用能否获赔是许多伤者及家属关心的问题,哪些外购药能够获赔?认定依据又有哪些呢?近日,和龙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外购药赔偿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5年某日,夏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孙某驾驶的三轮电动助力车相撞,造成孙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认定夏某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应负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孙某住院治疗后,与夏某及保险公司就相关的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夏某及其保险公司对孙某医疗费中的外购药的费用提出异议,认为仅提供微信支付凭证无外购药医嘱,不同意赔偿。本院认为,孙某向本院提交的某医院的出院小结的注意事项中,医生建议继续促进骨折愈合等对症支持治疗,故孙某购买接骨药以促进骨骼愈合,与本次事故所致伤情的后续治疗存在的必要性与关联性。孙某亦向本院提交了某骨科诊所的定额发票及微信转账凭证,证明确实发生了具体的医疗费用支出金额,故应认定为购买接骨药系合理用药,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自行在医疗机构以外的药店或者其他渠道购买的药品。这类药品通常因医院内部药房无法提供,确有必要由患者外购以满足治疗需求。诉讼过程中,在主张外购药费用时应当同时具备两方面的证据:一是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医嘱或处方笺,以此证明外购药品系针对事故所致伤情进行治疗的必要手段,且药品使用与伤情治疗之间存在直接关联;二是需留存正规药店出具的合法有效票据,用以证明确实发生了具体的医疗费用。如经审查外购药属于必要、合理的用药,则依法纳入医疗费中,予以支持。除列举的外购药外,当事人主张的其他损失亦是同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诊疗、维权全过程中,务必增强证据意识,注意妥善保存处方、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