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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鞋子单只卖”是一种明智的营销术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7/1/2026 字体: [大][中][小]

    山东烟台有一家特殊的鞋店,这里的鞋子可以单只买卖。鞋店刚一开张,消息便迅速传开,各地残疾顾客慕名前来。(6月30日《嘉兴日报》)

    众所周知,商家开鞋店,按双卖鞋子,这是一个基本的商业营销模式,也是买卖双方的一个基本共识。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山东烟台的这家鞋店竟然可以“鞋子单只卖”,这不仅体现了商家的明智营销手段,而且也彰显了商家有温度的服务。

    一方面,“鞋子单只卖”,对于那些单脚的残疾人生来说,就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购一只鞋子,不至于买鞋买一双,一只鞋子能穿,另一只鞋子闲置,不仅需要多付费用,而且也无形之中造成了浪费。另一方面,“鞋子单只卖”,也可以给那些丢了一只鞋的顾客提供“配对”的需求,这不仅能帮助顾客节省开支,而且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同时,更为重要的是,“鞋子单只卖”,也让商家的生意更加红火了,不仅打开了市场,而且也赢得了顾客的好口碑。可见,“鞋子单只卖”,于顾客、于商家,这都是一种互利、双赢之举。

    但令人遗憾的是,眼下各个大小鞋店却很少有提供“鞋子单只卖”这样有温度的服务,这不能不说是市场的一大缺憾。一些商家依然抱着陈旧、老套的营销模式,坐等顾客上门,难怪生意冷冷清清,难见红火场景。

    也许有人会说,“鞋子单只卖”,商家不是明摆着要亏本吗?这话不无道理,但其实仔细想想,这种既可以解决残疾顾客“多一只鞋子”的烦恼,又可以解决丢一只鞋子顾客“配对需求”的有温度服务,这无疑能给顾客留下服务周到、服务贴心的好印象,从而赢得顾客的心,吸引更多“回头客”。而一旦赢得了顾客的心,商家又何愁生意不红火呢?可见,“鞋子单只卖”,不少商家太傻,而是一种明智营销术。

    希望广大商家不妨从“鞋子单只卖”这一事例中获得更多的有益启示,多些“顾客视角”,多些“服务创新”,从而既能满足顾客的需求,解除顾客的烦恼,又能做活、做红、做大生意,如此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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