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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召开旅游运输、汽车租赁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警示教育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7/9/2026 字体: [大][中][小]

    当前正值暑期、假期、汛期“三期叠加”的关键时期,辖区旅游包车、自驾租赁车辆流量大幅攀升,超速、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等安全风险集中凸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7月8日上午,肃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区交通局、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旅游运输、汽车租赁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警示教育会。全区旅游运输企业、汽车租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旅游运输企业重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一桩桩血的教训,深刻揭示了部分企业安全管理缺位带来的惨痛后果——动态监控形同虚设、驾驶员违法行为不预警不制止、车辆长期不维保不年检等突出问题,给所有参会企业敲响了警钟。

    区交通局负责同志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出问题,企业负责人要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他告诫所有企业负责人:安全是经营的底线,绝不能重效益、轻安全,不能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租而不管。

    肃州分局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结合旅游包车、汽车租赁企业不同经营属性,分别明确了刚性管理要求:针对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必须落实八项硬性管控: 从严驾驶员全周期管理,建立“一人一档”;抓实车辆技术全流程检查,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制度”;实行24小时常态化动态视频监控,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实时值守;规范包车营运全流程手续,严禁无牌包车、私揽散客;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闭环整改;完善应急处置与演练;严禁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遇恶劣天气及时停运避险。针对汽车租赁企业,必须守住五条安全底线:严格承租人资质核验,做到“三不租”——不租给无证或准驾不符人员、不租给未成年人及实习期单独长途驾驶人员、不租给有酒驾毒驾重大事故记录人员;保障租赁车辆安全技术状态,杜绝报废改装车辆对外租赁;书面开展安全风险告知,租赁合同中增设安全条款;强化出租后动态提醒,对租客严重违法行为及时警示;严禁变相从事客运包车营运,坚决杜绝“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非法行为。

    会议明确,下一步交管大队将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旅游旺季专项联合整治。一是加大路面执法查处力度,在高速出入口、景区停车场等重点路段严查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常态化开展企业上门检查,对安全制度空转、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从严处理;三是建立违法、事故企业通报曝光机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旅途有终点,安全无止境。”会议要求各企业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驾驶员、管理人员再学习、再部署,全面开展人车安全隐患大清查,把安全责任分解到每台车、每个人。会议最后,全体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并向所有参会人员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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