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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借条中故意写小名,借款还能追回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富凤  日期:7/9/2026 字体: [大][中][小]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很多人选择使用借条作为凭证,为自己增添一层保护,但如果借条写了小名还有效吗?

    案情简介:

    何某与杨某是多年朋友,2025年5月11日,何某以现金形式出借3万元给杨某,杨某向何某出具借条,但借条中出借人“何某”写作何某小名“何三”。此后何某向杨某讨要欠款,杨某认为自己的债主是何三而非何某拒绝还钱。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支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法院判决:

    审理过程中,何某提供了微信聊天、录音资料及多个证人证言证明“何三”是何某的小名,承办法官依法审查了相关证据,并对借贷发生的时间及交付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询问,并进行了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了原、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该清偿。本案杨某向何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并实际收到借款3万元,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虽借条上的名字是何某小名,但根据走访调查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因此,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求。

    法官说法:

    本案中,何先生出于信任向他人提供借款,却遭遇借款人故意写小名逃避债务,虽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但也耗费了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在建立借贷法律关系时,签订借条务必对照借款人、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逐一核对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切勿因“熟人关系”简化流程,借款时多一分仔细,纠纷发生时,就会给自己多一份维护合法权益的底气。(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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