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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劳动争议调解岗”设得好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9/7/2026 字体: [大][中][小]

    “在工地干了两天半,该付我500元工资,能帮我要回来吗?”45岁的建筑零工张师傅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走进兰州市城关区零工市场专设的“劳动争议调解岗”。调解员当即调取工作群聊天记录和出勤记录等证据,成功调解了双方争议,不仅当天追回了工资,还为张师傅推荐了新的零工岗位。(9月7日《工人日报》)

    眼下,工资拖欠、加班费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关系的摩擦时有发生。过去,不少劳动者遇到上述劳资纠纷,要么四处奔走投诉,要么走上漫长的仲裁、诉讼之路,不仅耗时耗力,而且也往往无功而返。

    难道就没有一个既能避免四处奔波投诉,又能及时解决劳资纠纷的好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兰州市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岗”,就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争议调解岗”是一个低成本的维权通道。打官司要收集证据、排队立案,少则数月多则半年,不少打工人耗不起。而家门口的调解岗就近受理、柔性调处,流程简便,不收取费用,大大降低了维权门槛。尤其是对于打零工等灵活就业者,劳动关系界定复杂,调解方式更灵活,更容易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另一方面,企业同样也能从调解机制中获益。一场劳资官司,耗时耗力,还会损害企业声誉。矛盾在萌芽阶段被化解,既能避免劳资对立升级,也能倒逼企业检视用工漏洞,规范薪酬、考勤、社保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从长远来看,完善的调解机制不是企业的“对立面”,而是优化用工管理、稳定员工队伍的好帮手。

    当然,“劳动争议调解岗”要真正发挥作用,不能只挂一块牌子。现实中,有的调解岗有名无实,人员兼职、专业不足,调解流于形式;有的联动不畅,调解结果缺乏约束力,调而不解。因此,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岗”,一方面要配齐配足懂劳动法、善做群众工作的专职或持证调解员,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要打通人社、工会、司法、仲裁机构的联调通道,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让调解结果具备法律效力,避免“调了白调” 。

    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岗”,体现的是治理理念的转变。期待更多地方不妨借鉴和推广兰州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岗”的好做法,把维权服务前置,让劳动者维权有路、企业纾困有径,从而以基层善治守护每一份合法的劳动权益,浇灌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之花。(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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