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踢成手指骨折,一巴掌呼过去重度耳聋……据报道,有小学生因在球场排队时违反秩序,被班主任踹了一脚,致左手小拇指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微伤。警方介入调查后认为属于履行教师职责时的教育惩戒行为,不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家长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一审已开庭审理。另有案例显示,有学生被体育老师掌掴后耳聋,亦曾被警方认定为“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而终止调查,但两审警方均败诉。(10月4日《南方都市报》)
上述这两起教师脚踹、掌掴学生的视频接连曝光后,教师粗暴惩戒学生的方式,无疑深深地刺痛了公众神经。此时,笔者不禁想问一句:难道惩戒学生非得“脚踹掌掴”吗?
诚然,学生犯错确实需要管教,但脚踹、掌掴绝不是教育,而是触碰法律与师德红线的体罚行为。虽然教师拥有一定的教育惩戒权,却绝没有拳打脚踢学生的权力,师者育人,必先守住文明与法治的底线。
其实,教育惩戒与体罚,有着清晰的法律边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不得侮辱人格尊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划出红线,击打学生这类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行为,不在合法惩戒范畴之内 。
惩戒的目的是纠错引导,而非宣泄情绪。学生调皮捣蛋、违反纪律,教师可以批评、训导、责令检讨,但抬脚踹人、动手掌掴,早已超出了管教范围,而是变成了伤害孩子身心的暴力行为。一脚踢踹、一次掌掴,留下的不只是身体伤痛,更会在未成年人心中埋下恐惧、自卑的阴影,同时也会损害师生之间的起码信任。
接连发生的暴力体罚事件,也暴露出少数教师对惩戒边界认知模糊,师德修养存在短板。现实中,个别教师依旧抱着“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陈旧观念,把体罚当成管教的捷径。一旦课堂秩序失控,便难以控制自身情绪,把学生当成情绪宣泄对象。
教师肩负着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倘若育人者信奉暴力解决问题,又如何教会孩子尊重他人、理性处事?师德是从教的第一门槛,专业能力再强,一旦丢失师德底线,就不配站上三尺讲台。
当然,我们反对暴力体罚,不等于教师不能、不敢管教学生。现实中,不少教师常常陷入两难境地——管严了容易越界,放任不管又愧对职责。这就需要我们必须厘清权责,让教师敢管、会管、依法管。一方面,学校要常态化地开展师德培训,讲清教育惩戒的适用情形、方式尺度,引导教师掌握科学的育人方法。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建立校园监督机制,畅通家长、学生的反馈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遭受伤害的学生,更要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做好权益保障。
教育是唤醒和引导,不是压制和体罚。对于涉事教师,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责,以维护法律与师德的严肃性。同时,全社会也要共同营造理性的教育环境,既要坚决抵制体罚乱象,又要支持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惩戒权。我们的教师唯有守住育人底线,摒弃简单粗暴的管教方式,我们的教育才能回归本心,我们的孩子才能健康成长。(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