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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丽:坚持德法同行 涵养文明新风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衡丽  日期:10/23/2026 字体: [大][中][小]

    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这一重要论述,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修身立德、依法履职指明了方向。作为扎根一线的基层工作者,我们处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一言一行都被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更应当把崇德向善、尊法守法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引导辖区群众自觉涵养良好品德、树立法治意识。

    带头崇德向善,要从涵养优良家风做起。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家风是砥砺品行的“磨刀石”,也是抵御贪腐的“防火墙”。基层党员干部首先要管好自己的小家,带头重视家庭建设,弘扬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用言传身教引导家人明是非、知荣辱、守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好家风涵养好作风,再把家风建设的收获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动力,在走访入户、调解矛盾、帮扶困难群众的过程中,传递温情善意,带动身边家庭见贤思齐,让优良家风在社区落地生根,汇聚成向上向善的基层正能量。

    带头尊法守法,要坚持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基层工作直面各类民生琐事,矛盾调解、政策宣传、便民服务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法治支撑。我们要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吃透和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基层治理、信访调解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在开展工作时坚持按制度办事、按法律办事,不凭经验、不凭人情随意处置问题。面对群众的疑问,耐心做好普法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理讲清楚、把道理说明白,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摒弃“靠人情办事”的老旧思想,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带头示范引领,要立足岗位做好表率,带动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崇德向善、尊法守法不能只靠干部单方面发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可以依托主题活动、院坝宣讲、志愿服务等载体,把道德教育和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一方面宣传身边好人好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群众互帮互助;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让群众直观感受到法律的作用。在处理邻里纠纷、民生诉求时,坚持情理兼顾、德法相融,既用道德春风化雨化解隔阂,又用法律标尺定分止争,让群众在一件件实事中感受德治与法治的力量。

    国无德不兴,国无法不治。崇德向善与尊法守法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作为基层一线的党员工作者,我们会持续牢记要求,坚持以德修身、以法立身,持续锤炼品德、严守法律底线,持续用好家风带动民风、用法治护航治理,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法律法规的遵守者,不断营造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浓厚基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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