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可自收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近期,新施行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针对老年消费一系列痛点列出针对性的新规,当地消委会也同步发布消费提示,梳理了6类高发涉老消费陷阱和维权路径。(10月29日《精神文明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注重养生和保健,保健品市场遍地开花,一派繁荣景象。但与此同时,上门推销、组织活动,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功效,诱导和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现象也屡屡发生,轻则导致老年人钱财被骗,重则危害老年人生命健康。
据了解,老年人之所以容易陷入保健品骗局,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其一,许多老年人由于缺乏子女陪伴,内心孤独,难以经受住推销人员打出的感情牌;其二,保健品骗局通常以举办健康讲座、免费送礼品的方式进行,老年人往往难以辨别推销人员的“钓鱼”手法,进而购买保健产品。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如果老年人购买了保健品之后想反悔,却往往遭遇退货无门。一些老年人只好把保健品“一置了之”,或干脆“一扔了之”,这既给老年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又给老年人造成了精神伤害。
此次,广东发布新条例,明确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可自收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无疑是对老年人的一种消费保护。
一方面,保健产品可“七日无理由退货”,老年人一旦购买到货不对路的保健产品,就可充分享有“后悔权”,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予以无理由退货,既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又避免误食误服保健食品而危害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保健产品可“七日无理由退货”,老年人一旦遭遇商家拒绝退货,相关执法部门就可依法依规予以严惩重处,倒逼商家乖乖地予以无理由退货,从而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消费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保健产品可“七日无理由退货”,也可有效助力放心消费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可见,保健产品可“七日无理由退货”,不仅是一种消费保护,更是一种行业规范,不仅可行,而且必要。
当然,除了给予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后悔权”之外,还需给老年人补上必要的保健品知识。比如,作为子女可以利用网络下载一些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保健知识资料,以提高老年人对保健知识的深入了解。再如,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包括社区,村居,不妨多组织一些有益的健康知识讲座,可以聘请一些知名专家多为老人传授健康保健知识,帮助老年人辨别真伪,从而避免掉入保健品的“坑”里,既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又造成精神上的打击,更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公安部门也应对那些专盯、专骗老年人的不法分子进行“精准打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使之无立足之地,从而让老年人远离保健品骗局,为老年人守护“钱袋子”。(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