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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官保护的“套路贷”
来源/作者:马逍飞    日期:9/26/2020

关于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于海滨诉刘书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与陈万江诉马逍飞民间借贷纠份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的情况

    一、关于陈万江、于海滨、苏月平三人间的关系:陈万江是北京圣林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月平是该公司监事,于海滨是苏月平的丈夫,有结婚证为证。三人利用北京圣林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吸收资金,又以陈万江、于海滨个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协议,发放贷款。

    二、作案手段: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协议,通过虚假诉讼实现诈骗的目的。案件的真实情况是,陈万江、苏月平、于海滨三人合谋设计一起套路贷,利用诉讼手段达到占有马逍飞财产的目的。第一份借款合同是以于海滨的名义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刘书记签订一份2400万元的借款协议,分别通过苏月平、于海滨、马逍飞的个人账户进行转账,陈万江分别向苏月平个人账号转账1400万元,向于海滨个人账户转账500万元,向马逍飞个人账户转账500万元,时间均是在2017年8月1日。然后分别由苏月平、于海滨、马逍飞个人账户再转给借款人刘书记指定的账户(甘露账户)上。马逍飞个人账户上进账500万元没有超过十分钟的时间就转给指定借款人账户上,苏月平、于海滨、马逍飞三个人在2017年8月1日进账户的钱,当天2400万元均转给甘露账户。在2019年2月13日,于海滨起诉刘书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京0115民初字5093号)案件中,原告于海滨的起诉状和提交的证据里面,均有2400万元的转账记录和转账凭证中均能够证明2400万是从苏月平、于海滨、马逍飞三人的个人账户上转出的。于海滨在起诉中要求借款人偿还24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刘书记借款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满后,刘书记通过甘露等人的账户偿还给苏月平1900万元本金及利息,有转账凭证为证。

    三、苏月平、陈万江、于海滨三个合谋制造一份陈万江与苏月平、马逍飞借款1400万元的借款协议和欠据骗取马逍飞的签字,在这1400万元中,有向苏月平转账的400万元,有于海滨账户转账的500万元,有马逍飞个人账户的500万元,实际上这1400万元转账记录均是给刘书记借款2400万元中的1400万元。

    在2019年5月17日,陈万江拿着给刘书记转账1400万元转账凭证,起诉马逍飞、苏月平,要求马逍飞偿还1400万元,并通过法院查封了马逍飞价值千万的房产。陈万江明确知道这1400万元是借用苏月平、于海滨、马逍飞个个账户转账而已,并且知道在2019京0115民初字5093号于海滨起诉刘书记案件中包括这1400万元,故意制造虚假诉讼,陈万江起诉马逍飞借款1400万元的转账凭证,均是在2017年8月1日出借账户的转账凭证,在两个案件中重复请求要求还款。

    四、制造虚假诉讼漏洞百出,达到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

    从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借款数额来看,两起诉讼案件借款金额共计2400万,均是在2017年8月1日通过苏月平、于海滨、马逍飞三人的个人账户转给实际借款人2400万元,刘书记已经偿还给苏月平1900万元,其中有1400万本金和500万利息,通过苏月平账户转账1400万元,刘书记已经还完了。于海滨起诉刘书记偿还2400万元中有于海滨账户转的500万元和马逍飞账户的500万元。两起案件实际借款金额就是2400万元。

    陈万江在2019年京0115民初字18720号案件中要求马逍飞偿还1400万元存诈骗行为,马逍飞没有实际借款1400万元,只通过马逍飞个人账户转出500万元,陈万江虚构马逍飞存在借款的事实,通过法律手段达到其诈骗目的。陈万江实际出借资金就是2400万元。借给刘书记了。

    综上所述,大兴法院审理陈万江、于海滨为原告的民间借贷案件是一个典型利用诈骗手段,达到骗取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诈骗案件,请求各位领导在工作百忙中关注此案,给法律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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