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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来源/作者:闻震    日期:2024/5/24

    闻志刚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一案,经安达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2022)黑1281刑初21号刑事判决,判处其犯有挪用公款罪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7年。经上诉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做出(2023)黑12刑终5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不服上述判决和裁定,其家属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之规定,已经提出申诉。而此案的主要争议是: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为此,家属向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结论是: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现将法院判决及专家咨询意见(主要部分)予以刊发,供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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