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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建行(1987年监察部重建——1992年4月任职)


  尉建行,生于1931年1月,浙江新昌人,1949年3月入党并参加工作,大连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1947年至1949年在上海光华大学附中学习。1949年至1952年在大连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1952年至1953年在东北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抚顺俄语训练班学习。1953年至1955年赴苏联乌拉尔卡明斯克铝加工厂学习企业管理。1955年至1966年任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科长,车间主任,厂长办公室主任、厂生产总指挥、厂党委常委。1966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后下放车间劳动。1970年至1980年任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部部长、厂革委会副主任、厂党委常委、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厂党委书记。1980年至1981年在中央党校一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81年至1983年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1983年至1984年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1984年至1985年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85年至1987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1987年至1992年任监察部部长、党组书记。1992年10月当选为中共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常委、书记。1993年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二届执委会主席。1995年至1997年8月兼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1997年9月当选为中共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常委。1998年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执委会主席。是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四、十五大当选为中纪委委员、常委、书记。是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0年被授予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黑龙江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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