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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新华:剑胆琴心化干戈 倾心谱写和谐曲
--记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丰新华

丰新华,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李老家法庭助理审判员,现为虞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荣获院优秀书记员。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荣获院先进工作者称号。该同志精研业务、勤奋工作、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很快成为庭里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业务骨干,不仅年年所办理的案件位居庭里前列,而且件件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得到了院领导肯定和当事人的称赞,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省法院开展的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中,该同志不到半月审结夏邑22名农民工讨薪六年无果的群体性案件,其倾心为了22名农民工兄弟的真挚情怀和步步为营的工作措施,保障了让当事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让当事人及时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 欠薪不多 却讨要六年无果

2006年6月至11月,商丘市夏邑县车站镇22名农民工由家住虞城县郑集乡的被告郑某带着到武汉修桥。该工程由被告郑某、被告沈某、案外人沈某某三人合伙承包。三人内部约定:谁在工人工资单证明条签字,谁负责结算工钱。工程结束后,三人合伙关系随之解散。但22名农民工的工资没有随着工程的结束得到清偿。工人向三人讨要工资,三人均以工程款未到位、不应该由其负责发工资为由推诿。虽然22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最高的才七千余元,低的仅为六百余元,每到逢年过节都去讨要,但均毫无效果。22名农民工踏上了马拉松式的六年讨薪之路。

2011年12月6日,22名农民工到虞城法院要求里立案,所有原告均只有一份复印的工资单,上面近写明了干活天数、借支情况及钱数,下边仅写有姓名和领款人姓名。根据该证据,并不能有效证明原告的主张。立案庭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立即为22名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立即立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农民工专门合议庭。丰新华同志随即接收了这批涉及22名农民工的22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二、工作到位 剑胆琴心化干戈

一、通过实地走访、下乡调查,全面了解当事人情况。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丰新华同志及合议庭其他成员两次上商丘、三次去夏邑、四次到郑集,全面掌握了原告的心理及家庭困难情况,同时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即被告的可能存款线索。

二、通过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存款,迫使被告现身到法院。立案后第二天,根据原告申请及提供的被告财产线索,在中国农业银行虞城支行查询到被告沈某的存款,给主管领导汇报后立即予以冻结。刚开始被告沈某仍以没钱为由推诿,拒不到庭,当通知其名下的存款被法院冻结后,其第二天主动到法院并表示愿配合法院工作。

三、通过情法交融,以法服人,以情感人,打开被告及家人心结。到郑集被告郑某家中,见到其妻子,得知其在吉林长春承包工程。通过以情感人、以法服人的做工作,其敞开心扉,表示尽快让其从长春回来,配合法院解决该批案件。

四、通过心理位置互换,让被告站在原告的位置考虑问题及问题的解决办法。被告郑某、沈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推诿拖延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更给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长达六年讨薪无果造成了伤害。

五、通过借用代理人外力,统一了22名原告的思想。因本案原告人数众多,再加上长达六年的积怨,通过让代理人做原告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统一了思想。

不到半月,经过丰新华同志等人的不懈努力,被告将拖欠六年的农民工工资款全部按协议履行到位。双方长达六年的积怨也随着再次握手而尽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22名夏邑农民工马拉松式的讨薪之路随着虞城法院不到半月的解决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次日上午,22名农民工代表张某等二人为表达感谢,送来了写有“秉公办案 主持正义”的锦旗。

三、 百姓满意 倾心谱写和谐曲

22名农民工脸上露出了的满意的笑容,是对法院工作的最高奖励。金奖银奖不如百姓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这是丰新华同志常说的话,同时也是其工作的最高准则。

“剑胆琴心化干戈 倾心谱写和谐曲”。丰新华同志在人民法官这个平凡而又神圣的岗位上,让他自己无悔的青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闪光,为国徽添彩,让天平增辉,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倾心谱写社会和谐之曲。

作者单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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