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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海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启林,现实名举报安达市太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春生长期通过暴力、威胁、拘禁等手段对我公司及我本人实施一系列犯罪行为,致使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此,恳请贵网站关注此事,助力推动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 夏春生的犯罪行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套路贷、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侵吞公司巨额财产。2013 年我公司因项目建设急需资金向夏春生借款1800万元(2017年5月之前已全部还清)。2014年我公司开发的安达市 “鸿福嘉园” 一期项目部分楼竣工验收交付后,将小区物业服务业务发包给哈尔滨市盛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初,夏春生见有利可图,先是逼迫我公司收回物业发包权,遭拒后,以我公司欠其 “高利贷” 未还清为由,威胁我要以 “一房两(抵)押”“合同诈骗罪” 将我送进监狱,迫使我公司将含物业用房的办公楼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方式开到其名下。此后,他带领手下强行接管物业经营权,扣留办公用品,赶走我公司相关人员,至今霸占该物业服务项目,非法获利约 200 万元 。
2015年8月,夏春生在大庆市人民医院附近截停我公司车辆,强行翻找并夺走公司 “五证”(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所有印章。此后,他长期非法使用这些证件和印章,谋取本应属于我公司的利益并占为己有。2017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11日,他将我和公司另一股东崔学忠非法拘禁717天。期间,他威逼我出具一份 2040 万元的虚构欠据;抢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逼迫我出具授权书,代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侵吞公司 5800 余万元财产。
二、诈骗政府债券资金,中饱私囊。2018年5月12日,夏春生设立安达市太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 年初,他以鸿福嘉园北区工程项目烂尾为由,申请安达市政府发放政府债券5600万元(实际到手5290万元)。他控制海德宇公司和太午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实际太午公司未垫资,却骗取政府债券资金。经审计,大部分债券资金被他非法据为己有,扣除必要工程支出后,他获得非法利益3000多万元。此外,他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骗取住建局保证金、骗取公司房产等手段,进一步侵害我公司权益。 我们已向安达市公安局(刑侦队)提交刑事控告(报案)书,详细列举上述犯罪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证据线索,如证人证言、审计报告、合同协议等。但司法机关只将比较明显的非法拘禁罪予以惩处((2024) 黑1283刑初59号),判处主犯夏春生有期徒刑二年。而涉及的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犯罪以及巨额非法所得等至今未得到有效处理,我们深感无奈与无助。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相关司法部门重视此案,对夏春生涉嫌的敲诈勒索罪、合同诈骗罪等进行全面深入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犯罪所得财产,追回被其敲诈勒索的5000余万元利益,并返还给我公司。同时,希望能彻查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还企业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也恳请贵网站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持续关注此事进展,推动案件妥善解决,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感谢贵网站的关注与支持! 投诉人:黑龙江省海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