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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薪玉:卖完口罩卖疫苗,微商不能无法无天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齐薪玉  日期:2020/8/16 字体: [大][中][小]

    “需要新冠疫苗的联系我,可做出口,产量低需排队,9月2日正式上市”新冠疫苗还未上市,朋友圈的微商开始饥饿营销进行了“预售”,并且还不止一款!(8.14新浪网)

    然而有记者通过照片盒身条形码,联系到相关公司,得到的回复是,疫苗并未上市,更不可能在朋友圈兜售。显而易见,这些微商又想利用人们对疫情反弹恐慌的心理进行诈骗,谋取不当利益。这样的行为欺骗了广大民众,侵犯其财产安全,甚至对健康产生危害,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明确指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疫苗。

    不少微商店家已经不是借疫情发财的“初犯”了,早在新冠肺炎爆发初期,口罩缺口严重,就有诸多微商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贩卖不合格的医用外科口罩,交易金额甚至高达数十万。微商肆无忌惮的发布虚假信息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出售的商品市场需求量大且难以获得,不法分子利用商品信息不对称性出售不符合质量要求标准的商品或发布虚假信息吸引顾客;另一方面微商作为互联网大背景下的新兴产物,其监管力度有待提高,行业约束存在空白,让不少人钻空子“使坏”谋不正当之财。

    微商本应该是便捷高效,可以通过朋友圈随时进行交易的“口袋商店”,但现在有不少已沦为坑骗用户的“陷阱”,结合各类时机与社会热点,无论是否有资质都蹭热度推出五花八门的“应季”产品博人眼球。为了保障更多消费者的权益,微商亟需加以整改,相关部门应当共同协作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律规定,规范微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拓宽举报平台,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违规信息;用户自身更要增强辨别能力,尤其是购买医药、保健、理财等产品时,尽量在正规渠道购买,一旦发现自身权益收到侵害,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河北省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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