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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玉:领导干部如何用好手中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美玉  日期:2021/6/21 字体: [大][中][小]

    权力,是各级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可支配、指挥和处置的一种力量,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越大,对社会的处置力量越强,所起的作用范围也越广。党员领导干部在手上有权的同时,更要用好手中权,守住内心、防微杜渐,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畏。

    用好手中权需心中有党。历史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党员领导干部要用好手中权则需对党忠诚,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维护党的利益、坚决听从党中央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要把锻炼党性修养作为毕生追求,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以及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用好手中权需心中有民。权力乃“公器”,姓公而不姓私。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属于人民,如果把权力错误地当成私有财产和利己工具,就必然会导致滥用权力,导致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民之所向、施政所望”,党员干部要听民情、察民意、解民愿,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用好手中权需心中有畏。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用好手中权则需正确对待它,始终保持“有所畏惧”的为官心态,视法律为“高压线”,时刻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要做到“警钟长鸣、发条常紧”,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遵纪守法、秉公用权、公道处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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