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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玉: 党员干部要以“三力”助乡村振兴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美玉  日期:2021/7/23 字体: [大][中][小]

    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国“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作为党员干部要发挥“三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

    要发挥为民服务的“心力”。党员干部要自觉端正态度、放下架子、树牢宗旨意识,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的根本路线。要把自己当作群众公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像张富清、黄文秀等同志那样,深入到群众中间,倾听他们呼声、了解他们的疾苦,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题、增福祉,与群众心连心、手牵手,共同汇聚起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

    要发挥与时俱进的“能力”。作为党员干部,要把服务群众的事做好做实,就要时刻提身自身能力,做一个敢想敢做的实干家,引导群众不走弯路、大步向前。要加强学习调研,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地资源优势,运用新思维、新方法、新技巧,调动一切可合作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更高效解决问题,激活乡村潜能,让人民群众有一个稳定致富的门路。

    要发挥百折不挠的“毅力”。实现乡村振兴之路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党员干部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气、知难而上的决心和百折不挠的毅力,树立“敢为”意识和不到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应对挑战、抵御风险、克服阻力,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憧憬不断奋斗。(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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