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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颖:落实高温补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郑新颖  日期:2021/7/4 字体: [大][中][小]

    酷暑季节来临,全国总工会于日前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但媒体采访发现,现实中高温津贴发放呈现“冷热不均”的现象,不少劳动者至今不知道高温津贴为何物,一些单位则用发放实物的方式替代,高温津贴沦为“纸面津贴”的现象仍待改观。(据新京报)

    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度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企业应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高温季节来临,发放高温津贴情况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让劳动者吃好喝好,增强体质,从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体现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在当今信息化社会,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在寻找工作时“公司福利待遇”成为择业者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待遇不全就留不住优秀劳动者。而高温补贴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个合法守法企业就应当准时高温补贴。

    劳动者要合法维权,积极主动争取权益。劳动者应主动维权,积极收集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对话谈判,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或者法律诉讼,用法律的武器改变不公正待遇。许多劳动者在“甲方”的压力下对高温津贴的缺失默不作声,这恰恰助长了违法者的气焰。

    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与监管。在劳动市场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与用人单位博弈。如果因为没有获得高温津贴而投诉工作单位,劳动者很可能饭碗不保。相关部门以更加主动积极的方式介入这一问题,多深入基层一线,多走到劳动者中间去,切实替劳动者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违法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发放高温补贴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多方共同努力。日拱一卒,久久为功。逐个解决小的劳动权益问题,积少成多,最终实现维护权益的“大局”。(河北省泊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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