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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司法局:行政调解止纷争 复议为民解心结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毛静静 、郑连  日期:2021/12/3 字体: [大][中][小]

    2021年10月8日,长丰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收到申请人崔某某提交的行政复议书面申请后,经调查了解,认为本案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因工作上原因发生口角争执,第三人缪某某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从案件受理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复议机关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陈述和申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复议机关的调解下,于11月30日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复议机关又成功调处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向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表达了赞许和谢意。

    类似此类调处案件,2021年以来长丰县司法局复议科已经调处了10多件。通过案件研判,凡是有可能通过和解、调解程序处理的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工作人员都能认真对待,在案件受理后及时和申请人进行沟通联系交流,充分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明确争议焦点,通过法理、情理、事理,以讲事实、摆道理、辩是非的方式,解开申请人心结。

    在工作中,长丰县始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力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长丰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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