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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司法局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毅清  日期:4/7/2022 字体: [大][中][小]

    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司法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压实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学习领会。局党组把《指导意见》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机关党委及党支部以“三会一课”、案例剖析研讨的方式对《指导意见》的精神进行充分领会,确保全局上下有效提高政治认识。二是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的监督制约。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1年以来共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工作4次。透明重大决策过程,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听取对口科室意见,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会议。三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强化干部日常履职考核,2021年以来共提拔使用7名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高的干部同志。四是妥善抓好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印发《贵港市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重点围绕基层矛盾纠纷治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行政执法执纪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法律行业管理等主责主业开展矛盾纠纷摸底排查,科学稳妥引导涉法舆情,如2021年妥善化解了贵港市300人以上矛盾纠纷案(事)件的垌心乡陈榜团与平南县大鹏镇张桂荣坟山纠纷,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细化办案责任,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办理质效

    印发《贵港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县(市、区)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组三级办案组织并正常发挥作用。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明确了立案、审理、送达、公开、归档等五大环节的职责任务;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细化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日常履职要求。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受理案件259件,代理各级政府出庭应诉242件,未​发现有执法司法人员违法违规办案的情形。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中有关“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制定了《贵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规定,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2021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93人,按规定解除社区矫正措施1110人,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二是严格公共服务监管责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律师(法律服务者)行业、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仲裁行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先后制定《贵港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事务所、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贵港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和补贴发放制度》等一批制度,切实加强公共服务监管责任。2021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0件,公证5406件,司法鉴定6864件,民商事仲裁案件150件。

    四、强化执法司法责任落实

    一是制定出台《贵港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贵港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一批制度规定,切实强化执法司法人员的日常履职考核评价。二是开展县(市、区)社区矫正案件交叉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案件、瑕疵案件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负有相关责任的社矫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完善政法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共享,与市场监管、法院等机关单位建立信息联查机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从法院离职后担任律师违规代理案件等信息,不断拓宽监督管理途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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