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司法行政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022年,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改革攻坚工作安排,贵港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四化”(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对全市系统干部队伍现状进行深入摸底调研,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发现的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印发党员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个人记实→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评价→领导小组初评→党组研究决定→结果公示反馈”工作流程,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兼顾各个职务层级,合理确定优秀人员。该做法被市直机关工委认定为优秀党建案例,获党建网、网易新闻网、贵港日报等多家媒体推广采用。
二、细化办案责任,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
2021年,全市系统以行政复议改革为重心,印发《贵港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县(市、区)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组三级办案组织并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1件,办结87件,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37件。2022年,全市系统探索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序推动“智慧行政复议”平台应用的推广、推行行政复议调解意向书、实行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推广“行政复议文书邮政专递服务”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开展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打折扣专项问题整治,有效维护行政复议决定权威性,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定《加强和规范贵港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若干规定》,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解决“出庭不出声”问题,2022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73.18%。积极推动行政调解中心组建工作,场地安排、人员配置、协调机制建设等工作正在有序谋划推进。
三、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印发《贵港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加强人民调解服务等13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引导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目前,贵港市建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4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70个;拥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主体1346个、公共法律服务人员6986人,2021年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7972件;2022年1月至今,全市系统共排查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5800余件,稳妥推进腾骏汽车项目债务化解等重点工作。全市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178套,2021年在检察、法院、看守所新设立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进一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基层触角。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制定《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办法》,出台10项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2年1-7月,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07件,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召开贵港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对社区矫正机构设立、“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以多种形式认真宣传《社区矫正法》,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深入基层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活动,督促指导基层社区矫正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引导和行为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和解除矫正措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二是严格公共服务监管责任,对律师(法律服务者)、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制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事务所、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贵港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制度,切实加强公共服务监管责任。三是强化执法司法责任落实,制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强化执法司法人员的日常履职考核评价;完善政法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共享,与市场监管、法院等机关单位建立信息联查机制,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从法院离职后担任律师违规代理案件等信息,不断拓宽监督管理途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