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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杰:以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曹杰  日期:2022/7/25 字体: [大][中][小]

    2017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是党和国家在研判我国所处阶段和社会主要矛盾后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均提供了优渥的发展资源,更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农业现代化改革,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另一方面,农业农村现代化真正激发了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乡村振兴的实施在基层干部同农民密切配合。深入农村做调查,补短板,办实事,以切实行动,把乡村振兴的主体权还给农民,同时不断对农民赋能,培养农民的乡村振兴能力,让他们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用双手托举起更加美好的新生活。“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发展。”广大基层干部要始终以农民根本利益为核心,推动农村现代化步伐。

    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新思想协同发展进步。现代化农业不仅仅是生产技术的更新迭代,更是相应理念、思想观念的不断进步,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采取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以成千上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抓手,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保证乡村振兴健康稳步推进,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乡村振兴的基本内涵为实现传统乡村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性。我们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且长久不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真正培养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作者单位:捷地回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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