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法案大观详细内容
母子亲情不可阻 强制执行保权益——青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宝通  日期:2022/12/3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青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使未成年子女重回母亲怀抱,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马某原系夫妻关系,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长子马军,次子马亮(均为化名)。2021年,双方经青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马军由黄某直接抚养,马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婚生子马亮由马某直接抚养,黄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双方均享有探视权。 2022年9月,马某在探视未成年子女马军时, 擅自将马军隐匿农村老家,拒不送回黄某某处,侵害了黄某某的抚养权,并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正常生活以及受教育的权利。黄某遂向青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未成年马军由其抚养并要求被执行人马某给付马军5个月抚养费共计6000元。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因受疫情影响,不便上门对马某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遂多次电话联系马某对其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并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对马某及其家人进行调解,但被执行人马某始终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始终不同意将婚生子马军交还黄某抚养。

    经调解无果后,为保障未成年人能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以及母亲黄某享有的抚养权,法院依法向马某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书,敦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执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罚款和拘留等处罚。此时,马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将未成年子女马军送至了申请人黄某处。关于抚养费问题,因双方互负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均同意进行折抵,黄某某不再对本案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