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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晴:基层组织“三点”发力 筑牢基层法治建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晓晴  日期:2023/3/14 字体: [大][中][小]

    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两高”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两高”报告系统回顾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深挚情怀、司法改革的坚实步履与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

    坚持维稳,持续“扫黑除恶”。社会稳定是和谐有序发展的前提,基层组织要有力抵制境外势力渗透,严格排查辖区暴力恐怖等恶性事件,提升对不良文化宣传的敏感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将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期阶段,确保社会环境安定、人民生活安宁。

    法治为民,做到“疏堵结合”。法治建设是利国利民的重要制度支撑,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依靠人民也要造福人民。提升群众法治意识,通过法律法规保障辖区居民、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产权保护、经济发展,疏通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堵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事件,保护人民权益不受损害,营造持续向好的法治环境。

    建设队伍,确保“蹄疾步稳”。法治的发展离不开人,法治的执行更离不开人。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锻造一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执法队伍,不断充实法治基础和力量,在国家法治的春风里行稳致远、步履坚定,实现更高质量的法治服务。

    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是涉及最广泛人民群体利益、最接近群众生活的大事。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维护人民正当权益,才能真正赢得民心,真正将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价值,推动中国特色法制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作者单位:沧州市运河区水月寺大街水月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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