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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安排教师“寒假值班”有必要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4/2/4 字体: [大][中][小]

    春节来临,中小学陆续进入寒假时间。很多教师发帖称,过年期间被安排在学校值班,受冷且无意义,质疑存在形式主义。(2月3日《顶端新闻》)

    眼下,随着中小学校进入“寒假模式”,老师们开始过上了开心、惬意的寒假生活。但据了解,由于不少学校都要安排教师参与“寒假值班”,这让很多教师“很反感”“很无语”。不少教师对“寒假值班”的必要性也存有质疑,认为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此时,笔者不禁在想:安排教师“寒假值班”真的有必要吗?

    按说,寒假期间,学生都离开了学校,学校已处于“空校”状态,只要学校在放假之前,关好水电闸门、关好门窗、锁好校门,校园即可相安无事了。但为何学校依然还要选择安排教师“寒假值班”呢?

    据了解,深层次的原因是学校在管理体制上,被定位为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承担着执行上级指令的角色。因为对于行政机关而言,节假日值班是一种常态,因而,行政部门要求学校也跟着安排节假日值班,也就顺理成章了。加之,一些行政机关还专门安排人员不定期地对学校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这也导致学校不得不安排教师假期值班了。

    但事实上,教师参与“寒假值班”,这不仅是一种无效且无意义的值班,而且还要花费学校一定的财力。据了解,按照上级行政部门的规定,值班人员值班一天,一般可以发放几十元不等的值班补贴,教师寒假值班也一样。而且,一些学校往往每天安排六七人为一个值班班次,还分成白班和晚班。如此庞大的“值日人群”,致使学校原本就并不宽裕的财力,更是捉襟见肘。对于学校安排“寒假值班”,不仅一些教师反感,学校领导也是很反感。但往往苦于上级行政部门的“压力”,学校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安排教师“寒假值班”。

    众所周知,寒假期间正值春节,不少教师要安排回乡过年,或安排外出旅游,如果行政部门动辄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学校安排教师“寒假值班”,这无疑侵犯了教师的休息权和休假权,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侵权行为。

    《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笔者以为,既然法律明确规定,行政部门就不应随意侵害教师的休息权和休假权,而强制学校安排教师“寒假值班”。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安排教师“寒假值班”事件,学校和教师都应坚决说“不”,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休假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希望行政部门要摒弃“行政思维”,不妨从管理体制改革入手,让学校回归专业机构的定位,切莫强制安排教师做些“寒假值班”这样的毫无意义的事。如此,既消耗了学校的财力,又剥夺了教师的休假权,更助长了形式主义。

    总之,一句话,安排教师“寒假值班”真的没必要。(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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