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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调解平台“总对总”化解劳动争议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倩  日期:2024/2/7 字体: [大][中][小]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构建“法院+劳动仲裁委”这一具有专业特色的一站式解纷模式,主动对接人社部认证的“总对总”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岳普湖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劳动争议方面的特长优势,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打造多元解纷“快车道”,畅通诉调对接新渠道,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新路径。

    “非常感谢,我们总算能安心过年了。”近日,在调解员的多方沟通协调下,某物业服务公司与阿某等4人订立了人民调解协议,阿某等4人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2024年1月3日,阿某等4人带着工资结算单等证据,来到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诉说了自身的诉求。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降低阿某等人的诉讼成本,高效便捷化解纠纷,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建议阿某等人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来讨回工资报酬。在征得阿某等人同意后,岳普湖县法院当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阿某等4人与某物业服务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委派已对接的“总对总”特邀调解组织——岳普湖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员的多方沟通协调下,某物业服务公司与阿某等4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订立了人民调解协议,并按约定支付拖欠已久的工资。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实质解纷”为目标,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不断强化诉前引导,畅通非诉调解通道,让部分小微案件、集体欠薪纠纷能够更快捷、更高效、更低成本地解决。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积极协同县劳动仲裁委、县总工会等妥善化解劳动争议,形成以行政执法、劳动仲裁、法院执行相互配合、有序衔接为抓手的“法院执行+劳动维权”联动机制,大量劳动争议纠纷经岳普湖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最终多数纠纷得以当场即时履行,少数需要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也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形式予以确认,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不再忧“薪”。

    2024年1月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向岳普湖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诉前调解案件21件,均已成功化解并及时履行。(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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