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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雍贤:党员干部须做到“五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雍贤  日期:4/15/2024 字体: [大][中][小]

    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时期,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五要”。

    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鲜明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作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政为民、不贪财、不弄权、不恋色、能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要当好表率,赢得群众尊重。作为党员干部,只有自觉以身作则,才能赢得群众尊重、敬佩和信赖。基层工作重在“抓落实”,“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面对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要有“马上办”的态度和精神,不推诿、不懈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既要学会抓重点、找窍门,又要顾及全面,统筹兼顾,做到工作学习走在前,遵法守纪走在前。“言必行,行必果”,时时处处为群众作表率。

    要直面矛盾,敢于担当作为。作为党员干部,要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寻求破解之道。要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哪里困难大就到哪里去,哪里情况复杂就到哪里去,决不能有了困难就逃避、遇到挑战就退缩。

    要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党员干部要时刻注意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不乱用手中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不侵犯群众利益,真诚实意为群众服务。

    要勤奋工作,练好“看家本领”。工作成绩是检验党员干部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一面镜子,也是群众评价党员干部的基本标准。必须“多动脑,勤动手”,打磨“能写“善写”的基本功,练好“看家本领”,以奋斗的姿态、斗争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以律人之心律己、以恕己之心恕人,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共创一流业绩。(作者单位:运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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