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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琪: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琪  日期:2024/4/2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第7期《求是》杂志上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是总书记201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文章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赓续“为民初心”、坚持“人民至上”,踔厉奋发、勇毅奋斗,不断写出“为人民做、守人民心”的新篇章。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明确,是人民的一桩桩“小事”,构成了国家“大事”,广大党员干部要传承我党“一切为了人民”的红色基因,在工作的点滴中为群众办实事,努力成为人民依赖的“身边人”、写好“民情日记”。在不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道路上,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新征程的路上,我们党员干部更是要力争“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日常点滴工作中涵养“无我”情怀,想人民所想、行人民所嘱,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耕好“责任田”,当好“螺丝钉”,创造出令人民满意、经历史考验的实绩。

    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筑牢信念堡垒。凝心铸魂筑牢根本,经受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党员干部要坚定与人民同甘共苦的初心,自觉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党员干部要常怀爱民之心,弄清“为了谁”,才能让干事创业的靶心不变、方向不偏、力量不减;要厚植为民之志,常思我为群众做了什么、能为群众做点什么,才能切实把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永葆惠民之情,真正地沉下心、俯下身,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以“老黄牛”姿态为民办实事,才能让新时代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传承精神基因。回顾党的奋斗史,“半条被子”、“树叶训令”、“小推车”和“小船”等都是我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的真实写照。无数前辈秉承为民初心,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奋进路上要秉承初心、强化忠诚、务实奋斗,发扬踏实的作风、练就扎实的本领,将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肩膀上。要坚定“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的决心,为民干事提志气、奋楫笃行不止步,不断增强“办成事”的底气,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修炼无畏意志。我们新时代党员干部恰逢新征程,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走在新的“长征”路上,将遇到更多的“娄山关”“腊子口”,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在新征程的奋进路上完成一桩桩小事、干好一件件实事;应以“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性直面困难,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无畏斗争,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焕发锐气,敢闯敢为、善作善成,努力做新时代的引领者。(作者单位:沧州市沧县旧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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