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在2024年4月至7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性,使他们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下足功夫,争做“守纪之人、遵纪之人、践纪之人”。
下足党纪学习教育的“三门功”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学纪是指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条例,了解其中的内容和精神,做到心中有数,不犯纪律错误。知纪是指要了解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知道违纪违法的后果和处理方式,做到心知肚明,不触红线。明纪是指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明白党的纪律对于党员干部的重要性,做到心明如镜,不负信任。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理解党纪,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党的规定,做到言行一致,不做违纪之事。
争做“三种人”是我们党员干部应当努力追求的目标。守纪之人是指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触碰纪律底线,做到言行一致,不做违纪之事。遵纪之人是指要积极遵守党的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言行一致,不做违纪之事。践纪之人是指要实践党的纪律,积极践行党的要求,做到言行一致,不做违纪之事。只有成为这“三种人”,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为民担当,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认真对待,不仅要下足功夫学习党纪,更要争做“守纪之人、遵纪之人、践纪之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作者单位:河北省泊头市寺门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