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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剑南  日期:2024/5/7 字体: [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通过学习党的历史,我们知道《条例》的首次印发,是在2003年12月,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为此,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条例的修订,尤其是2023年12月第三次修订,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作为党员干部,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重要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条例》学深悟透、刻印在心。要逐章逐条认真研读《条例》原文,深刻领会主旨要义,熟练掌握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新时代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总书记对作风建设的重要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条例》的全面理解和整体把握,做到融会贯通。要以《条例》为镜子,把自己的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用《条例》的标准衡量自己,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精心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入脑入心。(作者单位:中共广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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