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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枫桥经验之花在宛乡常开——河北孟村法院诉源治理纪实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魏岩  日期:2024/7/22 字体: [大][中][小]

    “魏法官在不?您给评评理!”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某镇某村的李大爷和邻居因相邻权纠纷,一脸不悦地来到诉讼服务站,点名要找孟村县法院法官魏岩断断是非。

    “别生气,先坐下,有什么事慢慢说!”法官魏岩端来热茶,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并做起了工作,“小事情,邻居不值得。”一番劝解下,李大爷和张大叔双方话说开了,气也消了,最终和好如初。

  让“红脸”变“和颜”,正是诉讼服务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孟村县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结合“枫桥式人民法院”创建工作,进一步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基层社会治理,促推纠纷化解于成讼之前,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宛乡焕发光彩。

    共绘诉源治理“同心圆”

    孟村县法院在全县6个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随着经济的建设发展,近年来办理案件数持续走高,法院立足服务高新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际,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引领辖区群众形成“就近就地”解纷新风尚,为基层治理持续向好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2年,孟村县全国人大代表刘春香走进辛店镇诉讼服务站调研,在党委这个“主心骨”的领导下,助力当地构建起解纷过滤网。一般纠纷由网格、村社等就地化解,较大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由相关部门联动化解,扎牢了促推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打造多元解纷“前哨站”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让亲情重续

    “魏法官几年来我们叔伯哥俩互不往来,见面就打架。如果不是你苦口婆心地给我们做工作,我们两家的事还不知道什么结果呢,这个仇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化解呢!”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叔伯哥俩握着法官魏岩的手激动地说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8年4月,原告张甲在自有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并与施工队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张甲便将宅基地上原有临时搭建的房屋进行拆除,被告张乙的车棚占用了原告张甲宅基地的部分位置,致使施工无法继续进行,于是原告张甲预将车棚拆除,但被告张乙坚决不同意,横加阻拦。两家因宅基地问题发生过多次矛盾,这期间两家所在村委会及相关人员曾多次调解,但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原告张甲于2023年12月将被告张乙起诉到孟村法院,请求孟村法院判令被告张乙拆除联合收割机车棚,恢复原貌。

    孟村法院办案法官魏岩受理该案后,为全面掌握案情,根据双方争议焦点多次到原告张甲宅基地所在村子进行实地查看,并召集原告张甲与被告张乙亲朋好友参与调处。原告张甲提供了涉案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户名均为原告张甲,且按照证件所列面积,被告张乙联合收割机车棚确系占用了原告张甲宅基地位置。法官魏岩释法析理,原告张甲在自有宅基地上盖房合法合理,无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亲情方面出发,被告张乙都应归还其占用原告张甲宅基地的位置。但是被告张乙坚决不同意拆除。称涉案地块为祖上留下来的,没有确定分配给原告张甲,原告张甲私自办理的宅基证不合法,自己将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原告张甲的宅基证。办案法官魏岩为了化解矛盾,达到息事宁人,案结事了的办案目的,多次进行实地调查,并从原被告双方的言语间发现了该案症结所在,原来此块宅基地确系二人老爷爷去世后留有的宅基地,多年来也确实尚未分配,由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叔伯哥俩共同使用。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的爷爷去世前,曾答应被告张乙的父亲(原告张甲的叔叔)留下的宅基地分给他三分之一使用,并留有字据。为避免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叔伯哥俩因这块宅基地再起纠纷,办案法官魏岩及时与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及其诉讼代理人沟通,多次进行调解,并携手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做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叔伯哥俩和家人的工作,有时直至深夜十点。经过办案法官魏岩的耐心的说服,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叔伯哥俩的对立情绪渐趋平静,办案法官魏岩决定趁热打铁继续做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叔伯哥俩调解工作。力争使这件极诉讼难案能够“案结事了”,修复破损的亲情关系。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办案法官魏岩的不懈努力下,在2024年1月26日调解过程中原告张甲和被告张乙叔伯哥俩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即自登记在原告张甲名下的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后沿向北丈量5.6米由被告张乙使用,被告张乙拆除联合收割机车棚,让原告张甲继续盖房。这两起剑拔弩张的诉讼难案在办案法官魏岩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兄弟二人也握手言和,重续亲情。

    法官为了化解矛盾,达到息事宁人,案结事了的办案目的,并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辞辛劳的调解,并最终化解矛盾,帮当事人重续亲情。但该案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调解疑难案件之后促成亲情关系复合的喜悦,更有着许多深深的思考。那就是我们的法官要有亲和力,和当事人多说几句,多问几句,多解答一些当事人的疑惑,谈一谈诉讼风险,案件就可能自动和解了,这需要我们的法官面对案件纠纷,面对当事人要有一颗爱心,要耐心加细心。要走进当事人的心里,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让当事人认可法官对案件公正处理所提出的方案,愿意把矛盾、纠纷交给法官处理,甚至愿意把权利都交给法官去处分,这是一门学问,因案制宜,心里装着法律、心里装着群众利益、心理装着公平正义。学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善于纠正当事人的极端观点,做到心里装着老百姓。

    积怨破冰,助力基层治理提效能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你们为孩子不赡养我的事费心了,我同意你们提出的调解意见,我诉儿女们的案子,我撤诉”原告张老太太满怀感激的说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张某与被告张甲、张乙(女儿)系母子关系。本来原告张老太太的丈夫去世后是被告张甲、张乙每月每人15天的轮流赡养。但2021年原告张老太太因为老伴治病期间医药费和赡养问题与被告张甲、张乙发生矛盾。经村委会调解原告张老太太2021年7月入住邻县敬老院。但被告张甲、张乙对向敬老院缴纳养老费用问题互相推诿。无奈2021年11月邻县敬老院只得将原告张老太太送回家中。因无处居住,只得暂时寄居在被告张乙几间破败的房屋内。2024年2月底原告张老太太以被告张甲、张乙子女不赡养问题将被告张甲、张乙诉至孟村法院,请求孟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甲、张乙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分配到办案法官魏岩手中后,为了便于统一调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办案法官魏岩决定到原告张老太太的居住地调解和开庭。

    2024年4月7日,办案法官魏岩带着书记员走进了原告张老太太寄居的被告张乙的破败的房屋内。

    “魏法官,我想和你说,他们几个不给买过冬煤,房子没暖气,冷得很!”原告张老太太一边走一边说。屋里冷飕飕的,办案法官魏岩和书记员搓着手,转身看见原告张老太太只穿着一件薄衣,赶紧说:“大娘,天还冷,加件厚衣服吧,别冻感冒了。”原告张老太太翻出一件破羽绒服穿上,办案法官魏岩招呼原告张老太太和被告张甲、张乙坐到桌旁。

    但是刚开始的的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原告张老太太与被告张甲、张乙各抒己见,针锋相对。且被告张甲、张乙对母亲原告张老太太的意见很大。埋怨母亲原告张老太太把“家丑”弄到了法院,让自己在全村乡亲面前丢了面子。而原告张老太太更是不愿看被告张甲、张乙的脸色过日子,固执的坚持住敬老院,案件一时难以调和。

    但是办案法官魏岩并没有气馁,经过仔细分析案情,探究原告张老太太与被告张甲、张乙母子三人之间的深层次的矛盾,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但是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原告张老太太的倔强和被告张甲、张乙对自己母亲原告张老太太的误解之深,可想而知此案的调解难度。

    办案法官魏岩没有动摇调解的信心。并让原、被告“面对面”地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同时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单独对原、被告进行讲道理、解心结,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办案法官魏岩的不懈努力,案件还是被打开了“缺口”。原告张老太太由原来的非要要回分给被告张甲、张乙的土地,自己处理掉慢慢的变成了只要被告张甲、张乙负责自己的养老费用,土地可以不要,而且还可以放弃对被告张甲、张乙其他的诉讼请求,坚冰开始融化。

    办案法官魏岩又回过身来做被告张甲、张乙的思想工作,向被告张甲、张乙讲述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沉淀下来的传统美德,古代先贤就有“父母在,不远游”“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和流传下来的《二十四孝》、《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故事。并阐明了如果继续不赡养老人,不仅从情理上上不过去,受到同村人的鄙视,可能还会受到刑事处罚的后果,做到“恩威并用”。

    被告张甲、张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同意调解解决。在办案法官魏岩主持下,原告张老太太与被告张甲、张乙母子三人之间终于达成和解意见。被告张甲、张乙自愿负责赡养母亲原告张老太太,每家一个月;按月给付养老费用,并负责母亲原告张老太太衣食起居,原告张老太太也放弃了对被告张甲、张乙索回土地的请求,案件圆满解决。

    案件调解后,原告张老太太也搬离了“破房冷屋”,住进了儿子温暖舒适的屋中。孙辈们围绕在张老太太跟前,一副温暖幸福景象。这起长达三年的赡养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身处这个时代,应当传递好先人的接力棒,给予老人多一些关爱、多一些陪伴,积极回应老人的精神诉求,给老人最需要的帮助。办案法官要以“和”为轴心,以孝道亲情的责任担当、宽容理解为两翼,以维系亲情、宽容理解为意境,加上“理解、宽容、忍让、沟通”、“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的家事纠纷矛盾解决观念为举措,真正起到家事纠纷解决的“案结事了人和”的功效。

    引领群众“唱主角”,深挖功能,打造治理品牌

  “解决群众矛盾纠纷,还得群众‘唱主角’。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辖区矛盾纠纷总体增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抓住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和发动群众这个精髓。

  根据孟村回族自治县是河北省回族群众较集中的聚集区的地域特点。主动引入“村贤”、“长老”参与调解评判的同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需为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培训讲座,为村规民约制定提供法律指导,重点防范化解涉婚姻继承、土地流转、相邻关系等易发多发纠纷隐患,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

    同时近年来,孟村县法院以传统优秀文化赋能基层治理,用好传统文化招牌,打造具有特色的诉源治理品牌。选取部分典型案件,与做实多元解纷结合,邀请乡贤长老担任特邀调解员,依托“诉讼服务”等平台,进一步拓展纠纷化解新阵地,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出蓬勃生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诉非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和诉讼服务站,前移对接乡镇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机制、涉群体涉企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下沉基层一线,制作发放便民服务联络卡,主动对接,助推构建全方位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发挥“一乡一法庭”前延哨所作用,延伸联动乡镇村调解组织和网格,多渠道吸纳村干部、党员、乡贤等社会解纷力量,邀请律师、代表委员等参与案件调解、释法说理,融合在线调解、诉讼立案、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功能,推进调解力量纵向衔接。针对多发易发领域引导非诉方式解决。搭建婚姻、劳务、物业、金融、道交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联调共治新载体,推进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横向衔接。加强过滤,促诉源减量。制定纠纷诉前分流、联动处置工作指引,采取“线上+线下”等调解模式,对新收案件进行前置过滤,推进矛盾纠纷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速裁快审。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执行、信访、申诉全过程,创新“圆桌调解法”,将“诚信守法、戒斗息讼”理念融入矛盾纠纷调判工作。拓宽立案渠道。在法院微信公众号中加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链接,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依托辖区“一乡一法庭”和“诉讼服务站”覆盖优势,设立网上立案通道,强化立案辅助。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置5个窗口,对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诉讼缴费、档案查询、立案审查等全程服务。保留传统立案窗口服务,设立老年人诉讼服务专窗,解决老年人诉讼难题。积极回应残障人士诉讼服务需求,设置智能化设备,提供无障碍服务。升级律师法律服务岗。与司法局协调增加派驻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文书写作指导。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327人。对律师咨询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并将相关数据储存到平台,运用平台数据分析功能,科学分析出群众的普法需求并精准施策。

    党组书记、院长王云说,打造基层治理新模式,让群众“找说法”只进一门,一站式多元化解纷,让群众的解纷成本更少、时间更短,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让原来是“最后一道防线”前移至诉源治理“第一线”。解纷方式由“单线联动”到“体系联动”,按下解纷“加速键”。法院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关口,承担着定分止争的职能。将纠纷逐级分流,层层化解,止于未发、化于无形,用好“抓前端,治未病”这个诉前解纷的“法宝”,把诉源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村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并化“堵”为“疏”,将诉讼服务、非诉对接、信访接待等职能“合一”,强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同时与本地文化相融合,以“和”文化调解每一起纠纷,涵养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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