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纪学习教育至关重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纪律意识,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广度覆盖、深度把握”中让党纪学习更具“全面性”,确保“吹的响”。“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敲响“警钟”,坚决不能成为张口廉洁,闭口清正,私下却疯狂敛财的“两面人”。要吹响号角,必须在全党范围内形成共识。要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都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六大纪律”;要真正做到以《条例》为镜,时刻做到“正衣冠”,保持警觉,牢记初心使命;要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听到我们的“号角声”,让广大党员干部细细品味其中的“韵味”,自觉把纪律规矩放在心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在“日常培训、持续推进”中让党纪学习更具“持久性”,确保“吹的久”。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响亮,更要持久。持续不断地进行教育,将《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到如今“落马者”不计其数,且趋于年轻化,可见党纪学习教育至关重要,须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要“强化自律需常练,纪律维护需常保”,加强平时考核,通过民主生活会,掌握干部参加理论学习、集中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要着重了解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和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分析党风廉洁情况和潜在风险,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定期组织培训、开展宣传活动,保持对党纪教育的持续关注;要确保教育活动不会因时间推移而减弱其影响力,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日常工作的常态,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不正之风。
在“实际行动、反馈评估”中让党纪学习更具“效果性”,确保“有回响”。党纪教育不是“一阵风”,更在于学习教育后的持续影响。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收劲”,其余音绕梁,不绝于耳。要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事业心,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人,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自查自纠;要定期考察党员干部,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将反馈意见融入到后续的教育计划中;要明确目标,坚定决心,持续发声,巩固成果,同时创造积极的回响,推动纪律建设。(作者单位:河北省定州市东留春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