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宿镇某村村民李某与丈夫王某于2002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家庭琐事二人经常争吵,王某经常无缘由的动手打人。2024年8月12日凌晨1点左右,王某再次将妻子李某打伤。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李某来到北宿司法所寻求帮助。
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双方当事人、走访邻居、村干部后,司法所调解员得知王某平时脾气不好,但勤劳能干,一心挣钱养家,李某孝顺父母养育孩子,对家庭尽心尽责,两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没有大的矛盾,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了良好的突破口。
随后调解员组织两人到北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从情理入手做工作,夫妻二人为了家庭共同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其中的艰辛和苦楚是深有体会的。夫妻之间吵架在所难免,但动手打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长期以往,破坏的是两人的感情,伤害的是彼此和家人。又从法律层面出发,指出家暴的危害,详细向两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明确告知,如果王某不改正,仍对李某家暴,李某有权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处理:1、报警;2、向村委会、镇妇联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4、离婚。
最终,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自己给妻子带来的伤害,表示今后一定不会再向妻子动手,请求得到妻子的原谅。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李某原谅了丈夫,并表示二人一定好好的经营家庭,相互尊重,相互迁就。至此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作者单位:邹城市司法局北宿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