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宜兴市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公示了部分干部的曾用名,这一做法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此次事件之所以引起热议,主要是因为公示内容中出现了“曾用名”这一特殊信息。这么标注,是为了让公众更了解这些干部的情况,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根据公开信息,宜兴市此次公示的干部名单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基本信息,同时,还特别标注了“曾用名”。这一做法在以往的干部选拔公示中并不常见,因此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对于此次事件,出现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公示干部的曾用名有助于增加干部选拔的透明度,让公众对拟任干部有更全面的了解。此外,曾用名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但在干部选拔这一特殊背景下,公开曾用名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疑虑。但是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公示干部的曾用名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一方面,曾用名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会给干部本人及其家庭带来困扰;另一方面,曾用名可能并不影响干部的选拔任用,但却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容易引发误解和偏见。
针对于此次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在笔者看来,公示干部的曾用名是为了增加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让公众对拟任干部有更全面的了解。公示曾用名有助于了解干部的背景,增加选拔任用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腐败和滥权。同时,官方强调,曾用名的公开并不会影响干部的选拔任用,公示内容仅为参考。但是我们也应该去注重维护干部个人的隐私,毕竟曾用名属于个人隐私,不应在公示中公开,以免给干部本人及其家庭带来困扰。
但是江苏宜兴这一公开公示任用干部曾用名的举措,确实是一种创新的举动,为其它城市的工作起到了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也可能会引发社会风气的转变。一方面,人们开始关注干部的曾用名,可能会促使干部本人更加注重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另一方面,公众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关注,有助于推动政府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总之,江苏宜兴公示干部曾用名这一事件,既体现了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透明度,也引发了关于公开与隐私、公正与公平的深入思考。在未来的工作中,如何在保障公众知情权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找到平衡点,将是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作者单位:刘台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