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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 川北高速公路大队传达学习《甘肃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数字证书使用负面清单及处理规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璟羽  日期:10/29/2024 字体: [大][中][小]

    为坚决整治违规查询公安信息数据顽疾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安信息和数据安全,坚决维护公民信息合法权利,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领导指示精神,10月15日,川北高速公路大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甘肃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数字证书使用负面清单及处理规定》。

    会议传达了《甘肃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数字证书使用负面清单及处理规定》,学习了《酒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了《甘肃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数字证书管理使用承诺书》。

    会议指出了日常工作中使用数字证书时存在的问题,要求全体民、辅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严格遵守数字证书管理及使用规定,严防泄密漏密事件发生。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必须充分认识数字证书、移动警务终端的重要性,将数字证书、移动警务终端的使用管理作为安全保密工作、日常工作的大事来抓,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二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保密守则,落实公民信息在查询、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对查询信息严格保密。三要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七不准”,严禁非警务工作查询、获取他人信息或帮助他人查询相关信息,禁止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上发布与公安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对数字证书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和“谁持有,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明确民警本人对自己证书的使用担负直接责任和数字证书使用日常监管责任,严防因私借用、违规查询他人隐私等违纪行为发生。(作者单位: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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