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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让“医检互认”成为患者的就医红利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12/1/2024 字体: [大][中][小]

    看病就医,这家医院做的检查到了那家却不认,患者需要重新检查。这不仅浪费医疗资源,还让患者承受不便。这样的局面有望改善——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2月1日《工人日报》)

    大凡去过医院看过病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今天在这家医院看病,医生要让患者做B超、抽血、CT等一系列的医疗检验检查,明天去那家医院看病,医生也要让患者做B超、抽血、CT等一系列同样的医疗检验检查。这种重复的检验检查不仅让患者增加就医成本,而且也让患者承受诸多不便。有时候为了做一个CT,往往是“排队等候三小时,拍拍片子三分钟”, 这让很多患者苦不堪言。

    其实,对于一名患者而言,短时间内在不同医院看病,做出来的医疗检验检查往往并无多大差异。但在实际生活中,不同的医院,医生却要让患者做“同一件事”,那就是先做检验检查,再做诊断治疗。这样做,于医生来说,也许是一种看病流程。但于患者而言,既浪费了检验检查费用,又浪费了时间精力。而且,也让医院有限的医疗资源被占用。

    此次,国家卫健委等7部门公布《意见》,明确“医检互认”,这无疑是一个好“意见”。一方面,有了“医检互认”,患者就可理直气壮地拒绝重复医检,不仅少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折腾,而且也可以节省一大笔的看病开支。另一方面,有了“医检互认”,医院的就医效率也大大提高了,“看病烦”“看病难”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也推动医疗机构回归公益属性,让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可见,对于广大患者而言,“医检互认”就是一个就医红利。

    当然,推行“医检互认”并不等于简单机械死板地执行。医生还需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该检查的还需检查,该检验的还需检验,切莫为了迎合“医检互认”这一利好政策,而故意不检查、不检验,导致患者因病变得不到精准治疗。这显然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理应规避。(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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