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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司法温情暖人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罗燃  日期:12/5/2024 字体: [大][中][小]

    人身权利是公民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之一,但随着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日益密切,社会矛盾相应增多,在生活的喧嚣中,相关纠纷也会不期而遇。

    近日,江油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在历经波折后为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赢得了当事人的感激与赞誉。

    案情回顾:

    案件原告陈某将家中的富余鸡蛋拿到菜市场售卖,而租赁市场摊位的赵某觉得陈某的售卖行为影响自己原本的水果销售,在未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赵某伸手移动了鸡蛋摆放位置,引发陈某不满,双方随即发生肢体接触和抓扯。在冲突过程中,赵某将陈某右手大拇指咬伤,事后经鉴定陈某属轻微伤,在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经济损失合计达5万余元。

    就这样,原本安宁静谧、烟火缭绕的冬日菜市场,因双方的琐事陷入激烈的冲突中。原告陈某愤懑难平,遂将赵某诉至法院,期望赔偿其经济损失。

    调解过程:

    立案之初,双方情绪对立,剑拔弩张。原告心中满是委屈与怨愤,被告亦觉冤枉无奈。然而,法律的天平不会因情绪而倾斜,只以事实与公正为导向。法槌起落间,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最终会得以阐释。

    开庭当天,双方情绪依旧较为激动,承办法官立即改变庭审战略,先是稳定双方情绪,再继续进行法庭调查,抽丝剥茧之下,真相在交锋中逐渐明晰。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审查确认的证据,承办法官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各项经济损失70%,共计3万余元;原告自行承担剩下30%,共计1万余元。

    公正的判决下达,清晰界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在给双方送达民事判决书时,办案人员再次给双方当事人作释法明理工作,讲事实,摆道理。令人欣慰的是,被告在判决后并未推诿,最终积极主动地履行了赔偿义务。

    法官寄语:

    公民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权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要保持冷静、避免肢体冲动,依法解决问题才是正道。望广大市民朋友以案为戒,敬畏法律,从而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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