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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待命 “执行110”火速执行到位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聪 孙玉峰  日期:12/9/2024 字体: [大][中][小]

   “您好,是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吗?我看见被执行人了,你们现在能过来吗?”中午午休时间,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执行110”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周某的电话,周某焦急地希望执行干警能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好的,请您说一下案件的执行法官和目前被执行人的位置,我们立刻执行,请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络。”

    挂断电话,在确认信息无误后,执行干警立刻动身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基本案情:

    杨某与周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杨某与周某于2022年8月17日在周某所开的汪清县某汽车修理部修车,在修车结束后,杨某未能及时缴费,一直拖欠周某1700元。杨某与周某经法院民事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杨某于2024年6月19日一次性偿还。可到了约定期限,杨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至今未还,无奈之下,周某向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未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下前往其家中调查,也未找到相关线索,找到其亲属询问杨某下落,杨某的亲属也并不配合,拒不提供杨某下落的线索,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12月3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在汪清县内一家烧烤店楼下偶然遇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回家,万分焦急下,想起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公布的“执行110”电话号码,便立即拨通电话。

    电话拨通10分钟后,执行干警便赶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家中。起初,杨某情绪非常激动且态度强硬,以多种理由拒绝法官说服教育,并称自己坚决不会履行法律义务。

    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先是安抚其情绪,耐心向周某讲解法律规定,待其情绪冷静后向其告知其隐匿财产的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某依然不愿履行义务,鉴于杨某的恶劣态度和消极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拟将其拘留十五日。杨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转变态度,联系亲属和朋友开始筹钱,当天中午从接到“执行110”电话到交付欠款仅用45分钟,杨某现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欠款给付周某,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根据执行实际继续探索完善“执行110”新模式,强化执行服务意识,依托群众力量,加大对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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