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在全国率先为“千万工程”立法,这一举措标志着浙江在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千万工程”,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自2003年由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以来,已经历了20年的实践历程。这一工程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通过示范村的引领作用,不断深化环境提升、产业发展、服务优享、文化传承和村庄治理,成功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
要坚持以“千万工程”为统领,进一步谋深打造“强城”。“强城”建设应着眼于城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包括经济发展质量、劳动生产率、创新能力等多个维度。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城市发展后劲。鼓励和支持“强城”建设中的创新实践,促进城乡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要坚持以“千万工程”为统领,进一步谋深发展“兴村”。在“千万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农村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做好生态振兴,注重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做好产业振兴,结合当地资源和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形成产业链条,提升农村经济效益。做好文化振兴,因地制宜举办庙会、社火、灯会、“村BA”、村跑、“村超”、村歌、村钓、村厨、龙舟赛、太极拳、舞龙舞狮、传统体育等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坚持治理为基、体育搭台、文化唱戏,将农民文体活动打造成展示乡村文化、促进乡村德治的重要舞台。
要坚持以“千万工程”为统领,进一步谋深促进“融合”。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千万工程”的推动下,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通过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乡产业协同等方式,推动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要充分利用“千万工程”带来的机遇,推动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提高农村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立法保障“千万工程”,不仅为浙江的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探索提供了法治保障,更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展望未来,随着“千万工程”立法的深入实施,必将在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道路上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我们期待,“星星之火”共同推动中国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