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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打架结仇怨 法官调解化干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迪丽努尔 张雅倩 程金国  日期:1/17/2025 字体: [大][中][小]

   “大家都是一个企业的职工,一时冲动动手打了他,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一号法庭里,被告刘某和原告王某握手言和。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打架引起的纠纷,兼顾情理与法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4年4月,原告王某和被告刘某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口角,后被告将原告打伤,造成王某第七,第八根肋骨断裂。原告报警后,经岳普湖县公安鉴定中心鉴定伤情为“二级轻伤”,原告就其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予以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对案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以案件事实为依据,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调解。承办法官依据调解实际,及时采取 “面对面”“背靠背”交替调解,引导当事人梳理事情经过,从法、理、情的角度展开耐心疏导,不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谈心,释法明理,同时对双方因口角而大打出手的不理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刘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作出赔偿,王某也表示可以在金额上做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提示: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生活中人与人相处难免会产生摩擦,但是要切记“有话好好说,冷静莫打架”,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发生矛盾时,应当冷静沟通、理智处理,切莫因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学会寻求法律的帮助,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作者单位: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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