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论坛法治论坛详细内容
叶金福:别让“换了马甲”的电子烟毒害青少年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3/24/2025 字体: [大][中][小]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其中也包括电子烟。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近期不少家长反映,一种调配出各种水果口味的电子烟,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轻易被未成年人购买。这种电子烟因为味道清香会让孩子们放松警惕,不少孩子渐渐染上了烟瘾。(3月24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电子烟也是烟,它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调味剂、芳香剂,制成如水果、咖啡、冰激凌等口味的新型烟草。据报道,由于电子烟中的调味剂是化学合成的,吸食后可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如果未成年人一旦吸食这种“换了马甲”的电子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会产生直接的威胁。因而,国家层面已明令禁止售卖各种电子烟。

    但一些不法商家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竟然给电子烟“换马甲”,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进行售卖,这无疑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种挑衅,更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种毒害。

    笔者以为,电子烟“换马甲”,监管不能“睁眼瞎”。一方面,监管要“严督查”,不妨对市场上的各种电子烟进行常态化的督查、检查,绝不让无良商家打着水果、饮料等幌子给电子烟“换马甲”,更不让无良商家把“换了马甲”的电子烟售卖给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监管要“严处罚”,一旦查获售卖“换了马甲”的电子烟行为,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没收产品、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行政处罚手段,让无良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市民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或向当地、上级烟草部门投诉等方式举报,让向未成年人售卖“换了马甲”的电子烟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无生存土壤,更无销售市场。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电子烟黑作坊、黑工厂以及运输、进出口等环节的大力整治,加强源头治理,遏制电子烟的生产和流通。

    此外,学校和家长也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管护的职责,比如,学校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专题讲座等方式,让学生知晓吸食电子烟的危害性,引导学生远离各种电子烟;再如,家长可起示范作用,除了自觉远离各种电子烟,为孩子树立好榜样之外,也应对孩子加强管护,绝不让孩子轻易吸食“第一口”电子烟。

    只有监管“严起来”,学校和家长“动起来”,多方形成合力,就一定能有效遏制向未成年人售卖各种电子烟的不法行为,从而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切实守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