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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荔:遏止问责乱象,还基层一片清朗天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婉荔  日期:6/25/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戴罪立功”“负荆前行”等词汇与基层问责联系起来,令人深思。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被不合理问责后,竟被要求“戴罪立功”“负荆前行”,这种看似“宽容”实则混乱的问责乱象,正侵蚀着基层治理的根基,亟需得到有效遏止。

    问责本是推动工作落实、保障政策执行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明确责任、纠正错误、激励担当。合理的问责能让基层干部清楚知晓工作的边界与标准,在责任范围内积极作为、谨慎行事。然而,如今部分问责却走了样、变了味。一些地方在问责时,缺乏严谨的调查和准确的判断,不问青红皂白,动辄就对基层干部问责。有的干部在工作中只是执行上级命令,却因决策层面的失误而背锅;有的干部在探索创新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小偏差,就被无限放大、严厉问责。这种不合理的问责,让基层干部陷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怪圈,极大地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而“戴罪立功”“负荆前行”式的问责处理,看似给了基层干部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实则隐藏着诸多问题。从制度层面看,这违背了问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问责应当是明确的、有章可循的,而不是随意变通、模棱两可。这种“戴罪立功”的处理方式,模糊了责任界限,让问责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从基层干部自身来看,长期背负着“戴罪”的心理压力工作,不仅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他们在工作中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而且,这种处理方式也容易在基层干部队伍中形成不良导向,让大家觉得只要最后能“立功”,犯点小错也无妨,从而放松对自身的要求。

    要遏止问责乱象,还基层一片清朗天空,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问责理念。问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促进工作、保护干部,而不是简单地惩罚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责任界限,做到精准问责。在问责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因客观原因或探索创新而出现的失误,要给予一定的容错空间。其次,要完善问责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问责标准和方法,明确问责的主体、对象、范围和程序,确保问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强对问责过程的监督,防止问责的随意性和滥用。此外,还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让他们在工作中少犯错、不犯错。

    遏止问责乱象,让基层干部不再“戴罪立功”“负荆前行”,是维护基层治理秩序、激发基层干部活力的必然要求。只有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基层工作环境,才能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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