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企业论坛热点评说详细内容
叶金福:向获救“驴友”追缴救援费用,这个可以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6/28/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驴友”户外探险被困事件越来越多,不仅使得消防部门、公益组织的救援面临较大挑战,也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共资源的消耗。 救援支出的费用,“驴友”该不该掏?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起草《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等权利”。 (6月28日《北京晚报》)

    眼下,“驴友”户外探险越来越时兴,有的结伴去陌生的大山深处探险,有的独自一人去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里探险,有的甚至独闯无人区。可以说,“驴友”的这种不怕艰险,勇于探险的精神确实值得我们学习,但笔者以为,探险不能变为“冒险”,否则,极易付出生命代价。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地方的救援队都实行“无偿救援”,这既彰显了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又体现了救援队的人文关怀。但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的“无偿救援”,让不少任性“驴友”总以为一旦探险变“冒险”,就会有搜救队给予无偿救援。

    近年来,因一些“驴友”的任性冒险而导致迷路,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事例已发生多起。为此,相关部门出动大量的救援人员进行搜救,这无疑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

    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地方纷纷开始推行“有偿救援”,其目的就是提醒和警示更多的任性“驴友”不要再私自穿越无人区、私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危险地探险,不要再浪费有限的公共急救资源。

    此次,北京市昌平区起草并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可以向获救“驴友”追缴救援费用,这无疑是一种必要之举。一方面,明确可以向获救“驴友”追缴救援费用,就能让更多的任性“驴友”有了后顾之忧,就会因需自担高昂的救援费用知“险”而退,避免探险成“冒险”。另一方面,明确可以向获救“驴友”追缴救援费用,也让消防部门、公益组织等救援队节省了救援成本。笔者以为,向“驴友”追缴救援费用,这个可以有。

    其实,我国旅游法早就明文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同时,旅游法也规定,旅游者应遵循自甘风险者自担损失原则,由冒险者承担相关救援费用。这说明,北京市昌平区拟向获救“驴友”追缴救援费用,这也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之举,并非地方“乱立法”。

    期待有更多的地方能把向获救“驴友”追缴救援费用当作一项硬规定,既治一治任性驴友的“驴脾气”,又减少救援成本,从而让任性“驴友”不再把探险变为“冒险”。(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