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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欢鑫:基层减负、于“实”中破局,为治理蓄能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欢鑫  日期:9/4/2025 字体: [大][中][小]

    基层,是党和国家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是连接党心与民心的“桥梁纽带”。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基层减负举措相继出台,会议“瘦身”、文件“减墨”,“文山会海”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基层减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痼疾”尚未完全根除,甚至以新“马甲”“变种”的形式暗流涌动,与基层减负的初衷背道而驰。基层减负,关键要在“实”字上做足文章,通过层层压实责任、优化督查检查考核、转变作风提升效能,让基层干部真正“轻装上阵”,为基层治理注入蓬勃活力。

    压实责任,筑牢基层减负的“压舱石”。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基层减负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更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必须做到层层有责、层层尽责。然而,现实中部分地方存在“口号喊得响,行动落实少”的现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常常陷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尴尬境地,落实过程“走形不走心”,甚至出现“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怪圈。

    要破解这一难题,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主动扛稳“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将基层减负的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环环相扣。同时,要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口号式落实”“敷衍式执行”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责任约束,确保基层减负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优化督查检查考核,打通基层减负的“堵点”。督查检查考核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举措。但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督检考”,却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成了基层减负路上的“拦路虎”。

    各级各部门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革除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对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核减总量、严控频次,坚决杜绝“多头督查”“重复考核”。另一方面,要转变督查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从“重痕”转向“重绩”,更加注重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坚持“重点考、考重点”,不搞“全覆盖”“一窝蜂”式的督查检查,让基层干部从繁琐的迎检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要强化结果运用,将督查检查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晋升等挂钩,充分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干部把精力聚焦到干事创业上来。

    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激活基层减负的“动力源”。基层减负,不是简单的“卸担子”,更不是“减责任”,而是要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减法”“除法”为基层松绑的同时,做好“加法”“乘法”提质增效。

    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身作则转变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会议计划,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会风,少发文、发管用的文,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部门之间要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避免基层多头报材料、重复报数据,让“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跑腿”。此外,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帮助基层干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从基层需求出发,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才能把基层减负的蓝图变为现实,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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