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能源公务车成为绿色办公的标配,充电桩本是服务公务的配套设施,却被个别干部视作“免费蛋糕”,上演“公电私充”的闹剧。南京经开区3名干部因“蹭电”被处理,杭州余杭区曝光公车管理员滥用充电卡等案例,看似是“一度电”的小事,实则是“车轮腐败”的新变种,折射出少数干部纪律意识的松懈,更警示我们作风建设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公电私充”的本质,是“公权私用”的隐形变异。从过去的“公油私加”“公车私用”,到如今的“公电私充”,腐败形式随时代变化翻新,但核心都是将公共资源当作个人“福利”。个别干部认为“蹭几度电不算啥”,抱着“小贪不算腐”的侥幸心理,把公务充电桩变成私家车的“免费补给站”。殊不知,“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一次“蹭电”看似金额不大,却啃食着群众对干部的信任,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南京经开区纪工委将其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正是看清了这种“微腐败”背后的大危害——若对“小问题”放任不管,就可能滋生“大腐败”,让作风建设的成果功亏一篑。
破解“公电私充”,既要“严监督”堵住漏洞,更要“强制度”扎紧笼子。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仅靠干部自觉远远不够,必须靠监督加压、用制度护航。南京经开区的做法值得借鉴:纪工委通过日常监督揪出“蹭电”行为,不仅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督促补缴电费,更向职能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电不得私用”的红线;同时加装8台私家车收费充电桩,既堵“歪路”又开“正道”,既守住纪律底线又满足干部合理需求。这种“堵疏结合”的治理思路,既体现了监督的刚性,又彰显了管理的温度,避免了“一禁了之”的简单化,让制度既有“牙齿”又有人情味。
整治“微腐败”,更需唤醒干部的“敬畏心”。“公电私充”之所以发生,根源在于少数干部心中没有“公”与“私”的清晰界限,缺乏对纪律规矩的敬畏。有的干部把“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当作“潜规则”,有的把“小事小节无关紧要”当作“口头禅”,逐渐在“温水煮青蛙”中放松了要求。事实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稻草人”,纪律红线更不容触碰。杭州余杭区对公车管理员的严肃处理,就是要释放“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无论是“公油私加”还是“公电私充”,无论金额大小、情节轻重,只要触碰了“公权私用”的底线,就一定会被严肃追责。广大干部当以此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分清“公”“私”界限,把“不贪小利、不犯小错”的意识融入日常,才能守住廉洁自律的“第一道防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公电私充”这类“微腐败”,是作风建设中的“绊脚石”,更是检验干部初心使命的“试金石”。各级党组织既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对公共资源使用的全流程监督,用“火眼金睛”发现并整治隐形变异的腐败问题;更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纪律教育,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唯有从“一度电”“一张卡”等小事抓起,才能筑牢作风建设的“大防线”,让清风正气持续充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眼前。(团林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