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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英山:善“执”有方,护航企业优营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湘 汪劲辉  日期:9/26/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英山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涉企执行案件,既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企业的胜诉权益,又确保被执行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0年黄冈市某建设公司承包一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段某某意外受伤,构成八级伤残,段某某遂将项目承建方黄冈市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根据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依法判定段某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黄冈市某建设公司承担80%的责任。该判决生效后,黄冈市某建设公司履行完毕赔偿义务。

    因涉案工程开工前,原告黄冈市某建设公司已从被告某财险公司处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故原告认为在保险期内受伤的段某某赔偿款应由被告公司支付,遂向英山县法院提起诉讼。英山县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后,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保险金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并未按期履行,原告公司便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涉案双方取得联系,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急需资金用于公司经营,被执行人目前资金短缺,无法在短时间内凑齐相应金额。

    一边是企业亟需资金缓解经营压力的迫切需求,一边是财险公司面临的资金困境,执行干警敏锐察觉到,若是想要两家企业后续均能良性发展,必须跳出“一执了之”的思维定式。经过思索后,执行干警决定秉持“护权益、稳企业”理念,以调解促共赢,并迅速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9月30日分两期履行完毕。

    不料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却未能按时履行法定义务。见状,执行干警及时约谈被执行人,向其严厉释法,强调执行和解协议绝非一纸空文,而是给被执行人最后一个主动履行的机会,如若不听劝阻,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高、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执行成果:

    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在明晰其中利弊后,便积极筹措资金。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和还款态度,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诉求。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第二次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25年8月29日将29万余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提前一个月履行完全部法定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英山县法院将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为核心,以优化司法服务为着力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保障。(作者单位:英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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