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公告,2025年8月29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已报经2025年9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10月11日《宁波晚报》)
众所周知,施工噪声污染危害极大,它不仅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造成极大干扰,影响人的睡眠质量,使人产生烦躁和焦虑、反应迟钝,更严重的是施工噪声污染可使人的听力和健康受到损害。可见,治理施工噪声污染已是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企业施工必须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尤其是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且夜间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公示。同时,施工企业需做好必要的防噪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但据了解,在我们的身边,一些建筑企业却我行我素,任性十足,不是“想什么时候施工就什么时候施工”,就是故意把施工时间选择在夜间或凌晨,有的甚至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令整改要求置若罔闻,这无疑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宁波专门“立法”防治施工噪声污染之举,无疑及时而必要。一方面,通过给施工噪声污染“立法”,一些任性建筑企业就不敢再我行我素,任性十足,施工噪声污染就可得以有效遏制。另一方面,通过给施工噪声污染“立法”,相关执法部门一旦发现违规施工,就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该叫停就可叫停,该处罚就可处罚,这对违规施工企业显然可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当然,除了给施工噪声污染“立法”之外,相关部门还应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比如:列入行业“黑名单”、取缔建筑承包权、吊销从业资格证等多种惩罚机制,倒逼更多的建筑企业自觉做到规范施工、依法施工,从而有效避免施工噪声污染。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切实遏制建筑企业盲目“抢工期”行为,不要让建筑企业为了“抢工期”而不得不选择夜间或凌晨违规施工的无奈之举,而给居民造成更大的施工噪声污染。
“施工噪声污染”不是一件小事。相信,只要法律“管到位”,处罚“罚到位”,就一定能有效防治各种施工噪声污染,从而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宁、清净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