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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子敖:整治医保"阴阳价",守好群众"救命钱"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默子敖  日期:10/15/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针对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价格歧视行为展开专项整治。所谓"阴阳价格",是指同一家药店、同一款药品,对医保患者收取的价格高于自费患者,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阴阳价格"行为具有违法和违约的双重属性。从法律层面看,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从合同约定来看,各定点药店与医保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中明确要求"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阴阳价格"行为直接违背了这一约定。

    面对这一问题,医保部门正在构建全方位的监测体系。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将"阴阳价格"行为纳入重点监控事项,重点关注两类药品:一是各地定点药店药品结算金额排名靠前的药品,二是价格差异大的药品。医保部门将通过筛查医保结算数据,并结合群众信访、舆情反映等渠道,系统梳理问题线索。

    对于发现的"阴阳价格"问题,医保部门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置措施。具体处罚手段包括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对于情节严重的定点药店,可能面临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甚至被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通知特别明确,对于涉及药品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定点药店,将纳入飞行检查范围。

    建立长效机制是解决"阴阳价格"问题的关键。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切实履行药价管理职责,常态化做好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科技手段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医保部门将充分利用医保信息系统,提供定点药店价格比较服务,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比较机制。同时,还要求在定点药店醒目处张贴标识,提醒参保人员对明码标价的药品价格信息进行核对,进一步防范歧视性定价行为。

    随着国家医保局新规的发布,各地已迅速行动。多个省份的医保部门正在组织辖区内定点药店开展药品"阴阳价格"问题自查自纠,要求及时整改。在河北、湖北等地,医保部门已开始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现场检查和数据筛查,重点排查因结算方式不同而实行的歧视性价格行为。此前,成都、武汉等地已有17家定点药店因"阴阳价格"问题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显示了监管部门的整治决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任何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打击。"阴阳价格"问题的整治,需要监管持续发力、市场透明化竞争以及公众积极参与三者协同推进。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们必将构建起遏制"阴阳价格"的严密防护网,切实守护好每一位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新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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